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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胎8个月偷情致猝死 宾馆担责叫屈(图)

法邦网     2013-09-29 阅读:235



女子怀胎8个月偷情致猝死

女子怀胎8个月偷情致猝死,堪称奇葩!网友纷纷指责,孕妇与偷情男子的淫荡行径可耻,还遭致一尸两命!

2012年10月11日,韦某某在怀上第3胎8个月的情况下,仍与环江县思恩镇的相好杨某某来到河池市金城江城区约会,次日死亡。韦某某家属将杨某某及宾馆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死者韦某某负主要责任,杨某某负次要责任,宾馆承担3%的赔偿责任。

宾馆缘何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尽管当事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行为所致,但是,宾馆应尽到事后的及时救助义务,若未尽到义务程度要负担一定责任,法院判决3%责任并非无依据。(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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