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街头将债主割喉断手
盐城男子街头将债主割喉断手,让听者毛骨悚然,这是有多么的残忍。多大的仇恨让他用斧头砍死债主啊。要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钱了别人的钱不仅不还还砍死债主,怎么说都是理亏的。况且他又不是被债主拿着刀或者其他恐吓手段逼债,用这么自断生路的方式对待追债的债主,简直是丧心病狂,害人害己。
据悉,在10月8日晚8时许,盐城响水县城街上,一男子戴某在街头将债主割喉断手,原来该男子遭遇债主逼债,情急之下用斧头砍断债主的手臂,并将债主割喉致其当场流血过多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惩罚和沉重的死亡赔偿。
故意杀人可判死刑
男子街头将债主割喉断手,并致其死亡,这残忍的行为无疑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在我国的刑法规定里,故意杀人罪最高的刑法惩罚是生命刑即死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故意杀人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