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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头像雕塑将完工 会不会侵犯肖像权(图)

法邦网     2013-10-14 阅读:775



雷锋头像雕塑将完工

雷锋头像雕塑将完工,咱们不知道雷锋精神需不需要通过这样耗资耗力才能长存,能不能带动故乡经济腾飞。小编只是想知道这样随便使用雷锋的肖像,会不会侵犯雷锋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肖像权呢?

2013年10月12日,一尊巨型雷锋头像艺术雕像在长沙雷锋大道望城区路口初现雏形。据悉,该双面雕像为钢筋混凝土材质,高30米,厚6米。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进入周边绿化扫尾阶段,预计本月底完工。届时,该雕像将作为进入雷锋故乡的标志,寓意着雷锋精神长存,雷锋故乡望城经济腾飞。

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利益维护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根据民法理论,公民的民事权利,自出生时产生,终于公民死亡。现在雷锋已经去世多年,那么雷锋头像雕塑会不会还侵犯她的肖像权呢?

遗像版权如系死者所有,其死后,该遗像的版权权益,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在他人擅自使用时有权起诉;如果遗像被丑化或诋毁使用,影响了其家属的名誉,死者家属(主要是继承人)可以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而起诉法院。另外,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的肖像权受到必要的限制。

雷锋代表着雷锋精神,是受到全国人面爱戴的公共人士。所以,现在长沙市合理使用雷峰同志的肖像,不会侵犯其本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肖像权。(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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