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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空抛下卫生巾终酿血案 这是风的错吗(图)

法邦网     2013-10-16 阅读:2200



导语:

女子高空抛下卫生巾终酿血案,真是一块卫生巾引发的血案啊!世界无奇不大,奇迹无处不在,奇葩事无处不有。就在7天前在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4楼女住户放在窗台上的卫生巾被风吹下楼了,一男子就怒砍该女子的老公,至今仍在住院。虽说女子有错,砍人的男子也确实过激了吧,这是以血还血吗?这名男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该如何处罚呢?

事件回顾:

女子高空抛下卫生巾终酿血案

几年前电影《无极》被网友吐槽是“一颗馒头引发的血案”,而最近广州发生的血案,导火索是一个日常用品——卫生巾。一女高空抛下卫生巾终酿惨案,邻居无法忍受,便拿出西瓜刀追砍该女子的丈夫并将其砍伤。不管是什么东西,高空抛物本身就是极不文明也极不安全的行为,更何况是这种“晦气”的东西。希望女高空抛下卫生巾终酿惨案不再重现。(人民网)

法邦时评: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笔者认为,本事件中,砍人男子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他人,明知拿刀砍人会造成对他人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可能会危及性命,事实男子重伤住院。所以男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负责受害者的医疗费用。

网友评论(腾讯微博):

这是以血还血吗

@张梦云: 这叫以血还血。

@ 张思永: 每一个挨揍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惹事的老娘们

@ 令狐补充: 一张带血纸片引发的惨案......

@李记雄: 强烈谴责这种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

结语:

谁都没有想到,一块卫生巾就能引发血案!这个世界还能在玄幻一点吗?一不小心放到窗台,一不小心被风刮下来,又一不小心砸到路人,被砍这个男人就只能承受一切的“一不小心”了。(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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