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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首有3套房 还没大陆的村长有钱(图)

法邦网     2013-10-21 阅读:250



澳门特首有3套房

澳门特首只有3套房,大陆的村长都比特首有钱呀!有网友直呼:这辈子可能不会看到共产党的高层公开自己的财产了!大家终于明白等《海贼王》结局的孩子们的心情了,那叫一个复杂呀,又爱又恨!

据报道,10月20日澳门进行了首次财产公开,囊括了约400名公职人员。由于仅公布不动产数目、公司股份,财产公开数据库焦点是房产。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主要官员中审计长何永安房产最多,共7套;最“穷”是海关关长徐礼恒,报称无房产。

公职人员中的“首富”是“赌王”何鸿燊四太、议员梁安琪,她有52套物业。梁安琪占有“澳博”10%的出资,而“澳博”总市值逾千亿港币。议员陈明金则成为“楼王”,他申报了407项物业。诸如马氏、崔氏等传统大家族后代中的公职人员亦公布了财产。

贪污罪如何定罪量刑

国际上很多国家、地区都进行官员财政公开,被誉为“铁娘子”的副总理吴仪在退休时也公布了自己的财产。但是,在我国官员财政公开还未提上日程,也使得贪污盛行,屡禁不止。十八大以后很多高管因贪污落马,那么在《刑法》上贪污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一)贪污罪如何界定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以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贪污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一般也不以贪污罪论处,而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二)贪污罪判几年

贪污罪的量刑比较复杂,一般来说,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掌握: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另外,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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