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殡仪馆遗体失踪
10月9日,59岁的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果农娄方桃去世。她生前患有支气管扩张病,在阿克苏地区当地医院住院20多天后不治身亡,家人将她的遗体送到阿克苏市殡仪馆。10月9日6时许,母亲在医院去世,8时许,母亲的遗体被送到阿克苏市殡仪馆。“因母亲是得病去世的,我们想尽快料理后事,所以遗体并没有放入冷藏柜,放在了外面的大厅里。”古安平说。在殡仪馆办完简单的手续后,古安平和家人一起外出买骨灰盒和花圈。后发现遗体失踪。
事情发生后,古安平多次找到殡仪馆。结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协议提到,殡仪馆向古安平支付7万元赔偿费,古安平不再找殡仪馆。但殡仪馆并没有详细解释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将遗体弄错。“我想知道真相,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布当天殡仪馆的视频资料,给我和死去的母亲一个说法。”古安平说。
法邦点评:
侮辱尸体罪的处罚
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本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尸体,这里的“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死者的人格尊严。主观上为故意犯罪。“骨灰”不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尸体”。对于盗窃骨灰的行为不能以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殡仪馆的行为不当,造成尸体溶解,那么殡仪馆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呢?结合侮辱尸体罪的特征,应该认为,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缺乏主观的故意。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火化错了,这个回答化解了我的恐惧。
@互联网分析师于斌:【殡仪馆内死者遗体失踪 回应称“火化错了”】59岁的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娄方桃去世。家人将她的遗体送到阿克苏市殡仪馆。“遗体在殡仪馆放了两三个小时,失踪了。”死者家属百思不得其解。殡仪馆的解释是:“当天工作人员失误,把遗体火化错了。”
@魅力周市:【死者遗体殡仪馆内失踪 工作人员称“火化错了”】日前,59岁的新疆果农娄方桃,因病医治无效离世。之后,她的家人将她的遗体送到殡仪馆,然而去买骨灰盒、花圈,准备再看她一眼后,送去火化。不料家人回来后,却发现遗体不见了。追问下,殡仪馆才道出:不慎误将她的遗体火化了..
@张立刚律师:新疆:死者遗体在殡仪馆失踪,殡仪馆回答死者家属,火化错了。这个回答化解了我的恐惧。
结语:
一句“火化错了”能化解亲人的悲痛吗,想见母亲最后一面,有这么难吗?工作失误是小事也是大事,所造成的遗憾是难以弥补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