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社会

加强版限娱令来了 限娱令广为诟病(图)

法邦网     2013-10-21 阅读:196



加强版限娱令来了

加强版限娱令来了,连番的限娱令让人发问:到底是人民管电视节目还是电视节目管人民?广电总局的目的是为了治节目扎堆的病,但是治不了缺乏创新的本。用行政权力干涉文化市场的发展,容易造成行为短期化。功夫在限外,关键要培养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及嫁接文化性和经济性的能力。

这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紧急发往各大卫视的文件,核心思想包括:优化节目结构,丰富节目类型;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引进管理;抵制过度娱乐,防止雷同浪费。具体来讲,新闻、经济、文化、少儿、体育等类型节目按周时长计算不少于30%,平均每天早上6时到次日凌晨1时要播放不少于30分钟国产纪录片,平均每天上午8时到晚上9时30分要播放不少于30分钟的国产动画片。除了鼓励各大卫视播放国产原创内容和非娱乐节目,该文件还明确说明: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的国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而全国卫视的歌唱类节目明年将进行调控,以4档为上限。

限娱令广为诟病

广播电视在传媒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其突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历来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其中尤其以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监管为首要监管对象。然而,细数我国近年来对广播电视内容监管的实践,可以发现“重政策、轻法律”的监管现状已不容忽视。 “限娱令”的出台正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下,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针对目前上星综合频道节目内容管理的一项措施,旨在遏制电视节目内容低俗和过度娱乐化的倾向。然而,近年以来,对于电视节目内容的监管,多以内部规范性文件或行政命令形式出台的做法,因其行政化色彩较浓而广受诟病。

基于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机关出台“限娱令”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做法,在目前尚未颁布广播电视法律的现实语境下,由于缺乏法律的授权,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基于法律优先原则,在当前的规范体系下,公民的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优位于国家广电总局的行政命令,上位阶的法律规范优先于下位阶的规范。基于正当程序原则,政府作出一项限制相关当事人权利的行政决策,需要遵信程序中立、程序公开、公众参与等基本原则,以实现行政法治的新要求。

电视节目低俗化或过度娱乐化的治理,应当正确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内外部评价机制,推动电视节目市场的健康发展。(法邦网)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