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幼女加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幼女加重处罚,这次是来真的,淫魔们颤抖吧,孩子的春天来了。这次的规定既严又细,使变态狂不得不管好下半身。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并公布三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意见内容强调“从严惩治从严执法”,严惩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行为。
孩子的春天来了
《意见》共34条,通篇体现“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指导思想,着重从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两个主要方面做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依法及时发现和制止性侵害罪行
(二)严厉惩处性侵害幼女行为。
(三)严惩“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
(四)加重处罚在教室等场所当众猥亵等行为。
(五)对强奸、猥亵犯罪的七种情节从重处罚
(六)严惩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
(七)从严控制缓刑适用。
(八)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权利的保护。
(九)切实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十)为未成年被害人构建三重保护网络。
这个意见向社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谁再敢动孩子一根汗毛,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