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亡妻头七当天丈夫网上征婚,消息一出,网友们的态度几乎一边倒,该男子被批的一无是处。的确,妻子尸骨未寒,你是有多迫不及待,这是对妻子的极大不尊重。
然而,该男子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称:之所以选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征婚是和妻子生前商议的结果,是为了自己的女儿着想。且不论该男子所述是否属实,就中国传统道德而言他是不过关的。
事件回顾:
亡妻头七当天丈夫网上征婚
亡妻头七当天,丈夫竟在网上征婚,其征婚条件比《非诚勿扰》选美女还苛刻。该男子自称,他的征婚之举是妻子临终前在遗嘱中交待的。不少网友对该男子表示痛斥,认为此时征婚是对亡妻极大的不尊重,表面上说是对女儿好,其实,不尊重女儿的母亲,也就是不尊重自己的女儿。
有记者对该男子进行了采访。该男子自称,在妻子临终前,他们一家人就对此进行了商讨,一旦妻子走后,谁来抚养孩子?面对这个问题,自己的妻子也希望女儿能有温暖的母爱,因而同意授权丈夫征婚,给女儿找一个好后妈。
法邦点评:
再婚生育条件
该男子在记者的采访中也提到了再婚生育的愿望,那么在我国婚姻法中,再婚生育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该男子是否符合条件呢?
要判断该男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了解女方的婚育情况。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网友评论(腾讯微博):
感情转眼即是浮云
@美丽莎: 如今这时代真是快速消费,感情神马的转眼即是浮云。
@伍味子: 没什么不可的,人都死了,难道还要把思想停留在某个时候么?支持那个丈夫的举动。
@我知道_我不配: 你是想你老婆头七回来找你?还是不想你老婆投胎了!
结语:
这么快就能从悲伤中走出来,佩服!(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