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巷内被捅14刀当场身亡
女子巷内被捅14刀当场身亡,其男友将医生打成脑震荡,这是什么道理?自己女友死了,报警抓住犯罪嫌疑人是要事,打医生女友也活不过来了。这纯粹医闹,又是一起暴力伤医事件,不过医生有没有一定的责任呢?
昨日凌晨,佛山一女被捅14刀。白坭镇华立医院120接警后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医生当场宣布被捅女子不治身亡。随后该女“老公”罗某,指责救护车到达时间晚、耽搁抢救,到医院打砸一个多小时,从1楼砸到3楼,并将该院外科副主任打至脑震荡。
故意伤害的认定
女子巷内被捅14刀当场身亡,捅人者肯定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但是,被害女子的男友将医生打成脑震荡,则构成的是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