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山西省委爆炸系人为
本月6日早7时40分,在太原迎泽大街山西省委附近,连续发生数起小型爆炸物爆炸,目前已致1人死亡1人受重伤7人轻伤,还有车辆受损。
据目击者刘国良、郑权介绍,6日早上开车走在迎泽桥上由西向东,听到一声巨响,大约20秒后在下桥处看到大量烟雾和火星爆出,再20秒后车开到省委门口等红绿灯时,再次看到一辆微型面包车爆炸,可见大量烟雾和汽车爆炸碎片。(来源:新华社)
法邦点评:
犯爆炸罪最高可判死刑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爆炸犯罪会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如行为人自动中止爆炸犯罪,炸药的破坏性没有行为人主观想象的那么大,炸药受潮失效,没有将爆炸物投掷到所要求的位置,爆炸物被他人发现而被拆除等,实际上并未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如果排除这些原因,是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
无论哪种原因存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
山西省委爆炸1死8伤,肇事者恐怕难逃法律严惩,最高将面临死刑处罚。(法邦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又是恐怖主义干的?
@凤凰视频:#视频现场#【山西省委爆炸案目击者:碎片飞起击中老太】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太原市迎泽大街的爆炸,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据目击者表述,爆炸一共7声,其中三声连续,爆炸中很多钢珠从爆炸地飞出,即便隔得很远,一位老太被碎片击中,现场留下斑斑血迹。
@光耀时尚暴军卿:【山西省委附近爆炸案警方锁定作案车辆】山西省委附近爆炸案警方已经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车辆和作案时间,并部署了大量警力沿街设卡。犯罪嫌疑人大约是在昨日7时许将炸弹安放完毕,乘坐一辆黑色桑塔纳离去。
@纪实微言:关于山西省委爆炸案,消息1、公安部门的专家“初步判断是人为制造的”;2、省领导第一时间就赶到现场。微评:1、专家破案水平真是高;2、领导下楼的速度挺快的。
结语:
山西省委爆炸,或许案件本身和党政机关无关,但是总经不住某些人“合理想象”之后,贴上一些标签,比如:炸政府之类的。清者自清,希望早日查明真相,当然主要是找准根源,从根本上防止这类事件。(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