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犊妈妈锤杀幼童
护犊妈妈锤杀幼童,装入编织袋抛尸玉米地。只因为8个月大的女儿被邻家男童推倒,献县女子徐某竟丧失理智手持铁锤猛砸男童,并抛尸玉米地。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护犊妈妈锤杀幼童,如此惨案令人震惊。
护犊妈妈锤杀幼童,装入编织袋抛尸玉米地。今年34岁的徐某是献县小平王乡西王庄村人。据徐某当庭供述,去年8月27日16时,4岁的邻家男孩小文(化名)来到她的家中,在一间铺有泡沫垫的屋内,与其8个月大的女儿一起玩玩具。她当时正拿着一把羊角锤在西屋钉纱窗。徐某说,一会儿的工夫,她突然听到“咯噔”一声,跑到另一屋后,她看到女儿被小文推倒在地。“我很生气,就用手中小锤子比较窄的那头使劲砸向小文”。几分钟后,她喊了一声名字,小文还是没有动,她感觉孩子彻底死了,便将现场进行了清理,把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抛尸玉米地。
护犊妈妈的罪与罚
法院认为,护犊妈妈锤杀幼童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尽管两家人以前的关系很和睦,但护犊妈妈锤杀幼童的犯罪已成事实。法律是公平的,让这位狠心的母亲以命抵命,只是那边的母亲没了孩子,这边的孩子也将失去母亲。如此悲剧,令人叹息。(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