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对嫌犯胶带封嘴
警方对嫌犯胶带封嘴,警方的回应肯定又成了经典——没有办法的办法,既体现出无奈,又逃避了可责性。以后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都可以这么定性了。
16日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派出所趁盗窃团伙聚集时一举抓获23名团伙成员。23名嫌疑人被带回派出所后关在拘留室内,部分嫌疑人戴着手铐,被用胶带封住了嘴。警方介绍称,这是防止嫌疑人串供,因为他们可能说当地方言,警方又听不懂。昨日,陈江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派出所的审讯室只有两间,每间面积才十多平米,之所以用胶带封嘴,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避免给审讯工作带来难度,“他们的方言我们也听不懂,审讯室又狭窄,封嘴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胶带封嘴不人道
对于胶带封嘴防止串供的做法,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即便审讯条件有限,也不应该侵犯犯罪嫌疑人基本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这一方式不人道,应该分别关押分开审讯,或者寻求其他防止串供的方式。
依照法律界定,除非法院判决一个人有罪,那么这之前其就只是“犯罪嫌疑人”,其正当的权利,比如说话的权利不应受到限制。同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胶带封嘴防串供不是看其有无法律禁止,而是看有无法律的授权,若是法律没有明确可以采取这种方式,那么实施就缺乏有效的法理支持,这样的做法就有失妥当。
其次,防串供的途径还有很多,比如实行分隔看管,使相互间没有充分接触的机会,或者加派人手进行看管,防止其相互说话串供;实在不行还可以进行技术性的处理,比如请懂方言的翻译协助,或者对全过程进行录相等等。只有在这些方式都穷尽的情况下,胶带封嘴防串供才更具有情理性的依据,否则就有懒政之嫌。(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