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鸽遭单独询问
梦鸽遭单独询问,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李某某的辩护权利。但是法不容情,刑罚不会因为未成年人而打折。
昨天中午时分,市一中院向媒体通报了李某某案上午的庭审情况。据介绍,一中院受理李某某及梦鸽、王某的上诉之后,于10月12日至10月14日,分别对李某某、王某及其他三名原审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详细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讯问期间,4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在场。二审法官还对上诉人梦鸽进行了单独询问,详细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其主要辩护观点依旧认为李某某等的行为是嫖娼。李某某和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
嫖娼和强奸的区别
卖淫和嫖娼目前在我国并不合法,本应受到严厉打击。关键是,没有卖淫就没有嫖娼。面对我国存在色情市场不规范的现实,如何将嫖娼和强奸严格区别开来,让卖淫无庇护藏身之地?
虽然嫖娼罪和强奸罪都很恶劣,但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卖淫者和嫖客发生的性买卖关系;后者则是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实施恶劣的强暴手段达到性侵害的行为。前者的“性伙伴”都是罪犯,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后者被强奸的受害方无犯罪动机和目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实际司法中,强奸罪要比嫖娼罪严重得多,甚至可以判死刑。因此,有些心怀不正的卖淫者为了既能给自己开脱罪过,又为了达到敲诈勒索嫖客的目的,如有纠纷,往往摇身一变“受害者”,反诬“嫖客”是“强奸”。“卖淫者”变身“受害者”,再碰上钓鱼执法的警察和审理赵作海的“葫芦法官”,本来并非强奸的嫖客可真是秀才撞上兵,有理说不清了,弄得不好,掉脑袋的事都能发生。
李天一案不仅是当事人案件,已关系国人护法保命问题 。如果李天一确是嫖客而当轮奸犯处置,此例一开,无疑是给躲在地下的卖淫市场提供强大的法律庇护,千万个宾馆就有可能变成制造“强奸犯”的黑窝,今后谁还敢再入住这样的“黑窝”?(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