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复旦投毒案开审,被告人在法庭上竟然辩称投毒只是愚人节玩笑,找这样的理由辩解不仅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不敬,更是对司法机关的愚弄。不过相信在证据面前,法律一定会给出公证的判决。
事件回顾:
复旦投毒案开审
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作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他被指控向宿舍饮水机投放剧毒N-二甲基亚硝胺,导致黄洋死亡。法庭上他表情平静,说话声音很小,以致法官频繁提醒他大声说话。
面对公诉方提出的指控、列举的证据,林森浩反复说着没有异议。他唯一否认的,是公诉方因“生活琐事”起杀心的指控。他说,自己只是愚人节想整一下黄洋,让他难受一下,没想到会杀人。这个从侦查阶段就让警方觉得十分牵强的理由,在庭审时被林坚持到最后。傍晚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宣判。
法邦点评:
投毒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在本案中,嫌疑人把剧毒物品投放在寝室里的饮水机内,可见他的这次投毒行为不具有危害其他人安全的主观故意,而有直接剥夺本案被害人生命或健康的主观故意。因此,综合全案来看,只有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才符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
网友评论(腾讯微博):
@盛尹祥子: 看着这张图片,我实在为郝某某鸣不平!
@ChuJi-woo: '别问我恶类或善类,我只是渴望飞的哺乳类;善恶的分界,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那最后纯洁的防线,都逃不过考验。
@入木三分: 当年的清华大学朱令案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重判!严惩!
结语:
人与人相处,宽容体谅最重要,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把心放宽了路就不挤了。(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