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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清理临时工 何时开始清理有关部门(图)

法邦网     2013-11-29 阅读:1125



执法部门清理临时工

执法部门清理临时工,取缔和“消灭”执法领域的临时工乱象,必须从根本上“消灭”临时工执法存在的土壤。就此须三方面着力解决:监督部门还需同编制部门,对于各地一线执法岗位编制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昨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临时工违反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责统一,不是人为的撮合和主观的臆造,而是对其本质属性的客观揭示:

首先,在现代民主法治条件下,行政权力源自人民主权,人民授予行政机关管理权,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所授之权同时承载着重大的责任。

其次,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政条件下,行政权力对于管理相对人来讲是行政职权,而对于管理相对人所归属的人民这个整体来讲则是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具有人民公仆与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而管理对象具有国家主人和管理相对人的双重身份。这在一定意义上直接决定了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统一。

再次,行政权力既是宪法、法律赋予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手段,又是宪法、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使用这些手段时应承担的责任,行政机关行权履责是同一个行为过程中的两种机制。总之,权责统一是行政权力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行政职责是行政职权不可分离、不可或缺的伴生物。

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做的,说得多了就没人信了。给政府权力去行政,出了事就躲猫猫了,肯定是违反了权责统一原则。(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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