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大火已经扑灭
广州大火已经扑灭,有人形容就像一个起了火的灯笼,骨架清晰可见。希望没有人员伤亡。该大厦2010年曾被业主投诉未通过消防验收就出租。
从广东省消防总队获悉,广州越秀区起义路建业大厦大火已经完全扑灭。昨天下午6时50分,广州越秀区起义路217号的建业大厦发生火灾。这座25层的大厦被烧得通透。广州消防部门一共出动了27个中队,58台消防车,约350人在场处置。但消防车喷射的水柱仅能到达约10层高,面对10层以上的火势,消防人员几乎无计可施,只能眼看着其烧到没东西可燃为止。尽管之前气象预报中提及的大雨如期而至,但是依旧没能阻止猛烈的大火燃烧。
如何灭火救援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