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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被乘客殴打致死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死刑(图)

法邦网     2013-12-19 阅读:481



的哥被乘客殴打致死

近日,的哥被乘客殴打致死惊呆了一众网友,这是哪来的深仇大恨,一句话不和就把人打倒在地,不治身亡,脾气未免太暴躁。冲动是魔鬼,出门在外,要有所收敛,拳头打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知道疼了,悔之晚矣。

本月13日晚,的士司机杨隆彬在南山一酒吧门口被乘客殴打,头部受伤,入院诊断为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8日,不治身亡。南山警方表示,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先生宣告不治身亡后,家属聚集在南山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

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等。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实中生活中,打架斗殴的事并不少见,无论是打人了还是被打了,日子都不会好过,摊上事了也没有办法,只能直面它,转化思路,请位律师帮您出出主意,是个不错的选择。(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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