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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两次失独 什么情况下可生二胎(图)

法邦网     2013-12-25 阅读:537



六旬老人两次失独

六旬老人两次失独,可怜至极。12月21日上午9点,株洲芦淞大桥附近的湘江边,风不是很大,却冷得刺骨。56岁的张胜华跑到岸边,一下子瘫坐在女儿的遗体旁。他13岁的女儿娜娜(化名)身体已经冰凉。这一幕和14年前如此相似。那年夏天,他未满10岁的儿子溺水身亡。娜娜是儿子离去后,来到张胜华夫妇身边的。可最终六旬老人两次失独,让人感慨上天的残酷。

21日早上7点20分,13岁的娜娜在家里吃了一碗粉后,背着书包离开小区。几个小时后,本应在学校补课的她,被渔民发现漂在江中。娜娜深得老父亲张胜华的疼爱。但这个青春期女孩内心深处的敏感、愤怒和小情愫,老父亲可能一直没有办法接近。最终娜娜因为青春期的一些情绪或想法,自己向老师请过假后走到河边,溺水而亡,让这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伤透了心。六旬老人两次失独,其中悲痛难以想象。

什么情况下可生二胎

六旬老人两次失独,令人心碎。但是法律知识还是要普及,向大家介绍一下生二胎的政策。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2]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旬老人两次失独,并不属于其中的情况。

六旬老人两次失独,让人深思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只是规定是硬性的,现实却残酷得不受控制。我们本身就没有选择过什么样生活的权利,因为生活处处充满意外。我们本身也没有预防灾祸的能力,因为在规范里我们无力顾及其他,而为人的规范是存活的底线。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不违背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过得更好,尽可能地调整心态,尽可能地乐在其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就找律师吧,如果他能帮的话。(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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