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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 网聊能否作为证据(图)

法邦网     2014-01-03 阅读:447



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

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你赞同吗?“呵呵”这个词,作为网络和短信聊天中使用相当频繁的一个词,你一定没少用过。它从最初单纯的拟声词逐渐演化得“意味深长”。看到它,有人黯然神伤,有人憋出内伤,有人直接掀桌。难怪,近日网友评出年度最伤人聊天词汇,没有之一,就是“呵呵”。在网友投票中,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众人纷纷表示赞同。

博主小钱这两天利用微博做了个投票统计:推举“呵呵”为年度最伤人词汇,你赞同吗?从上月28日上午7点—30日下午5点,参与投票的2342名网友中,2110人投“赞成”票。网友小周最烦聊天时用“呵呵”的人,这两个字一出,好感立降80%。月初,朋友介绍了一个男生给她认识,两人还没见面,看资料她对对方印象不错。互加QQ,她兴致勃勃把键盘猛敲一通后,看见那头显示输入状态,输入,输入,五分钟后,跳出来一个词:呵呵。最后她也回句“呵呵”,将对方拉入黑名单。你聊天时说过“呵呵”吗?你被回应“呵呵”的频率高吗?记者在QQ群和微博里随机问了30个人,八成网友表示聊天经常用“呵呵”,想说不知道说什么时用“呵呵”,无奈时用“呵呵”,自嘲时用“呵呵”…… “中国人最喜欢打‘呵呵’,在这个词里得到充分体现,笑声里含义深刻,不显山不露水,让你琢磨不透。据说新浪微博里带有‘呵呵’的微博有4.3亿条。”网友“布衣流浪者”说。

网聊能否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网聊如今已经壮大到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2012年,甘肃兰州中院审理了一起丈夫出具妻子与网友的“qq暧昧挑逗对话”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审理后以网络聊天记录真实性无法认定为由,驳回起诉。而在另一起网友强奸幼女的刑事案件中,警方利用qq聊天记录,确认罪犯的网上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一致,将罪犯绳之以法。同样是“qq聊天记录”,作为判案证据为什么有的有效有的无效呢?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中规定,“当事人约定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就说明qq聊天记录如果符合电子签名、数据文书的形式,那么就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可行的、在法律程序上认可的证据链。

所以,在qq聊天记录能符合电子签名、数据文书的形式,才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可行的、在法律程序上认可的证据链。

呵呵当选网聊最伤人词汇,因为它代表着距离和敷衍。但是网聊本身就欠缺真实性,并不是聊得好的人就好。网络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多的,在遇到问题时,可求助于律师。(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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