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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 出售个人信息罪(图)

法邦网     2014-01-07 阅读:482



导语:

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凡客疑是最大买家。近日,一则支付宝内鬼盗卖20G信息的新闻引起了网友恐慌。支付宝作为一个影响力极大的交易平台,如今闹出了这样的事件,想必所有喜欢网购的朋友都会为之捏一把冷汗。据报道称,此次支付宝泄露信息被指卖给了凡客。关于支付宝内鬼的事情警方还在进一步查明。

事件回顾:

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

上周末有媒体报道“支付宝闹内鬼20G用户信息被盗卖”。昨日,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证实了信息泄露事件,而其在微博公开声明中也表示,此次用户信息泄露时间系阿里巴巴廉政部在2012年例行内部审计时发现了前员工李某在数据处理上的不当行为,并在调查后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据报道称,此次支付宝泄露信息被指卖给了凡客。而凡客公关总监焦宏宇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凡客没收到警方的问询,一切以警方最后的调查结果为准,同时内部也会展开相关调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化促进发展中心主任林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安全信息盗取和贩卖已经形成一个非常完整的产业链,且市场需求大。一条价值较高的用户信息甚至可以被卖至数十元。

法邦时评:

什么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支付宝闹内鬼20G用户信息被盗卖,盗卖已经涉嫌犯罪。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本案影响恶劣,范围极广,支付宝内鬼已经涉嫌触犯该项罪名,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不要失信于民

@80北漂: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马云该自我检讨一下公司内部出了什么问题。

@松原大山:支付宝内鬼,马云千万别失信于民,否则不仅支付宝要毁,互联网信众的也会失横的。

@寺庙里的蜘蛛: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让人过不,谁还敢上网买东东?

@宇宙的巨人黑曼: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安全只是理想中的词而已。信任的同时必定要承担风险。

结语:

支付宝内鬼盗卖20G客户信息,支付宝证实了此事,说泄露的信息主要为交易数据。此则消息引发了用户对于信息安全问题的关注,也令网络信息贩卖产业链浮现。从上世纪90年代的邮购,再到21世纪零几年开始的网购。广告信件,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不断。其实网购也不省心,还得搭上个人信息,如果一定是这样,你还会网购吗?遇到法律问题,可多咨询律师。在此提醒一句,网络有风险,网购需谨慎。(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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