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玲广告伤害我
林志玲广告伤害我,一小学生因为脑海里经常想起林志玲所拍广告中的乳沟,无法安心学习,无奈之下请求市长帮忙,是小学生自制力太差,还是林志玲的乳沟太具有诱惑力,不管怎么样,林志玲的广告伤害了可爱的小学生。
近日,泰州市市长信箱收到一名小学生的来信,反映林志玲性感广告让他无心学习,给他造成了身心的伤害。信中写道:亲爱的市长大人,我是靖江的一个小学生,靖江文峰大世界的外墙上挂了一副林志玲的广告,我每天经过这里,我会忍不住的看着她深深的乳沟,晚上回家我经常忍不住想这个画面,也会自渎,学习成绩下降的厉害,做作业不专心,请市长帮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了。” 而市长信箱则回复:“小学生”网友,您好!据了解,市工商局现场查看该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谢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
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学生一般的年龄都比较小,如果该小学生未满10周岁的话,那么他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人从事民事活动要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小学生已满十周岁,具体的行为效力可咨询律师。(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