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老太捡破烂
井下老太捡破烂,这就是他们该有的生活吗?之前因为媒体的报道,井底人备受社会关注。但是关注的结果就是井下老太重回北京捡破烂,每个月挣的钱只够地下室的房租。说好的低保呢?该有的救济呢?井下老太捡破烂,我们的税收哪里去了?
昨日,市民吴先生称“井底老人又回来了。”他在三里屯看到在街边捡破烂的全友芝,以前在附近经常看到她,井下老太回来捡破烂了。“敬老院厨房要和面,我手上没劲,干不了这活。”全老太称,去年12月,被媒体曝光的第三天,河南商丘政府工作人员将其送回老家,带她检查身体,给她买药,承诺今年3月份为其办理低保,同时还给她安排了一份敬老院煮饭的工作,但由于长期患有脑萎缩的疾病,不适宜干重活,“最后选择放弃老家的工作,重回大城市捡破烂挣钱”。
什么是肖像权
目前,井下老太捡破烂,各路网友纷纷热议。
井下老太捡破烂,“井底人”火了,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每一个被网友炒红的人都有这样的困扰,自己的“脸”值钱了,可是却没人来给钱。那究竟什么是肖像权呢?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井底人找到工作,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井下老太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本人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井下老太捡破烂,年迈的身体依旧要为生存而奔波。在现实生活中,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不只是明星,普通人也往往会遇到侵权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如果不巧自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为了保护自己,不妨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律师的只言片语或许就能带来很大的帮助。(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