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娘出嫁戴50只金镯子
近日,一条名为“富贵逼人!顺德新娘全身五十个金手镯!”在微博内引起一场震动,微博内容显示,在顺德的一场婚礼上,新娘不仅手上戴满金手镯,而且脖子上也挂满金饰。该微博文图并茂,不仅将新娘子金光闪闪的首饰全盘曝光,还配以文字形容,“目测大概有50只手镯以上,钻石皇冠1个,钻石套连1套,耳环1对吧,1克拉钻戒3个吧……目测黄金不低于1000克。”
据悉,此次被曝光的新娘是12月15日在北滘华美达上演的一场婚嫁中的“女主角”,参与婚庆策划的公司也在微博上曝光了当晚婚礼的豪华排场。昨天,微博显示发布微博信息的网友忙着在微博删帖,希望能将事件“冷却”下来。而新娘也第一时间表示,担心遭到无辜曝光之后,引起不必要的安全问题。
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在广东很多地区,不止是顺德,女子出嫁,长辈都会陪送很多的嫁妆。那么这些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