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果无法继续生活下去而决定离婚时,就要对离婚财产妥善分割处理。而在分割离婚财产的过程中,房产的分割很容易产生争执。那么,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下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夫妻离婚时应按照以下方法分割房产: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原所有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形,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