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互相借款或者借款给一方的亲朋好友,十分常见:
男方借出款项时,不管是借给谁,一般不会叫对方出具借条之类的书面证据;
女方借出款项时,出于害怕被骗,一般都会要求男方出具书面的借款证明,将借款的数额、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进行明确约定。
律师建议:
不要因为出于恋爱或谈婚论嫁时期,就不好意思叫对方出具借款证明。没有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不管是借款发生在两人之间、还是在一方与对方的亲友之间,吃亏的永远是自己。
司法实践中,律师帮助当事人用银行转账凭证和录音最终得以讨回借款,但如果连银行转账凭证都没有,想要实现正义,打赢官司,比登天还难。
此外,如果是馈赠,应该看是彩礼、还是贵重物品或生产资料、还是小额钱款、礼品、衣物?
彩礼、聘金,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小额的东西属于礼尚往来,法律不支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