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关于“红罐"案,广州省高院判决加多宝败诉,红罐所有权归广药所有,并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1.5亿元。该案判决后学者及律师界对该案发表了不同意见。加多宝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公开征集律师组建二审律师团。应征律师需在1月21日前将法律观点或代理方案发送到专门邮箱。湖北高颂律师事务所彭英武从2013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仲裁案开始跟踪此案。并于仲裁裁决的次日撰写了一篇文章《从王老吉案看包装上的知识产权布局》(本页面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该文),在该文中笔者曾提到一个红罐所有权归属的观点,笔者个人倾向于”红罐“所有权归加多宝所有的观点。2014年12月广州省高院判决加多宝败诉,笔者还是认为加多宝争取到”红罐“所有权有很大希望。遂笔者拟定了五千余字的法律观点,并与1月20将应征代理方案发送到加多宝公司指定的邮箱。在这篇代理词中,提出了一些新的视角和代理意见。霍姆斯法官有一句经典的话: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经验的不同会造成法官心理认知和裁判的不同。在本人提供的法律观点中,也重点强调了无形资产价值属性的认知与实践。也指出法官对无形资产权利归属的裁判思维应与有形资产的裁判思维有所区别。上述法律观点适当时候再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