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编与相恋五年的女友分手了。说实在的,那段时间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天下来,小编就在寒冷的秋风中消瘦了一圈儿。然而,就在小编滴血的伤口快要愈合的时候,女友突然有一天打来电话,要求我赔偿她这几年的青春损失费!当时小编就凌乱了!好在小编是学习法律的,并没有被她的“棒头一喝”吓乱阵脚!
那么,我国法律有没有所谓“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呢?小编翻遍了林林总总的发条,最终得出结论,我国目前是不存在什么青春损失费的。恋爱是两个人两情相悦,不能因为最终没有走到尽头而要求对方赔偿什么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的要求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我国的道德要求。随后,小编拨通了“女友”的电话,苦口婆心的跟她讲了一番道理!
最后,她哭哭啼啼的说:其实我就想和你和好,没有想过要你赔偿!小编我听后扔掉烟头说了两个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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