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2月10日上午,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北京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第一案”。该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对一起诉密云县政府安监行政批准案进行审理,密云县副县长郭鹏出庭应诉。
据介绍,今天审理的这起案件是北京四中院成立后受理的首批案件。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密云县人民政府所作《关于北京王某运输户“7·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的批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密云县政府所作批复中有关其公司的部分。
据了解,北京四中院成立当天就开始受理案件。截至1月30日,履职首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占53.8%;民事案件60件,占33.0%;执行案件14件,占7.7%;刑事案件10件,占5.5%。
吴在存表示,该院一个月来案件受理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案件成为收案的主体,占到了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二是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幅明显。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一审案件216件,北京四中院成立后,该类型案件由北京四中院集中管辖,一个月时间内立案近百件,是2014年全年受理此类案件数的45.4%;三是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受案量均超过预期,涉外案件等一些特殊案件也已进入审判程序,案件重大、复杂的特点比较明显。(记者郭京霞赵岩通讯员杨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