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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张式杰律师     2015-03-17 阅读:103

张式杰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600163056

张式杰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劳动法及公司领域。您只需要,一键关注;您可获得:(1)关系工作、生活的法律常识;(2)15分钟免费电话咨询;(3)重大事件的法律预警。用...

导读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初都会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对于这一问题,下文中资深的劳动纠纷...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初都会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对于这一问题,下文中资深的劳动纠纷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即使是在试用期,单位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非以聘用协议或是其他书面协议来代替。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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