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政府不履行征地公告的义务怎么办?

杨永建律师     2015-03-27 阅读:658

杨永建 律师

执业律所 : 杨永建

联系电话 : 13231163872

我把律师当做事业而非职业,我会为之奋斗终生。责任、良心是律师的生命线。欺骗当事人就是欺骗律师自己。

导读 我们村干部找我们说我们的承包地被征收了,要求我们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我们不知道是否真的被征收了,要求按咱们报上讲的由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但村委会干部说,是否发布...



我们村干部找我们说我们的承包地被征收了,要求我们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我们不知道是否真的被征收了,要求按咱们报上讲的由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但村委会干部说,是否发布征地公告由政府说了算,法律没有强行要求。请问: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我们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如果真的是政府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并非村干部说的那样由政府决定是否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政府不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为此,被征地的农户初要求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外,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判决政府履行征地公告的法定职责。

实践中,很多政府存在未批先占以及非法占地的行为,因此,政府也就没办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因为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了征地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等法定的内容。也由很多政府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农民不服,向有关机关撤销征地批复等维权程序。但无论政府是出于何种想法,农民均可起诉要求政府履行征地公告的法定职责。

杨永建 律师

执业律所 : 杨永建

联系电话 : 13231163872

我把律师当做事业而非职业,我会为之奋斗终生。责任、良心是律师的生命线。欺骗当事人就是欺骗律师自己。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