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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退休金双轨制?

张晓霖律师     2015-03-31 阅读: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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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12月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12月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退休金就是用来保证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能有稳定的生活的。但是,我国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和事业机关单位人员退休的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么,退休金双轨制的诞生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今)。

我国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

二是统筹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双轨;

三是支付养老金的渠道双轨;

四是享受的标准差别较大。据调查,75.4%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不超过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

虽然退休金双轨制存在一定的弊端,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退休金双轨制是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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