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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

梁开贵律师     2015-03-31 阅读:230

梁开贵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10368757

梁开贵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六、七期成员,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执业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争...

导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组建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定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依法管辖下列案件:

(一)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的第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三)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三、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立案受理上述案件。2015年1月1日以前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上述案件,由原受理案件法院继续审理。

四、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地址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梁开贵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10368757

梁开贵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六、七期成员,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执业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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