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婚姻现场】夫妻人身自由权问题汇总

易轶律师     2015-03-31 阅读:235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在我国传统社会里,女子主要负责相夫教子,打理家庭内务问题,而男子则负责在外挣钱养家糊口,这种看似完美的传统分工实质剥夺了女子享有的和男子同等的权利。我国《婚姻法...



在我国传统社会里,女子主要负责相夫教子,打理家庭内务问题,而男子则负责在外挣钱养家糊口,这种看似完美的传统分工实质剥夺了女子享有的和男子同等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不能因为婚姻行为而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夫妻一方任何限制或干涉对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应该改变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思想,构建文明的社会主义新文化。

更多内容请关注【易轶律师】专业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1416800330


微信公众订阅号:易轶婚姻律师

微信号:yiyilawyer

法律咨询电话:18611219100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请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

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易轶婚姻律师,点击右上角,同样可以关注易轶婚姻律师,关注婚姻热点新闻,了解家事法院动态,用法律帮助生活,用智慧点亮人生。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