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目睹过很多“千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出千作弊行为太常见了,如:
1)在入职登记表中添加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内容;
2)纂改电子考勤数据;
3)在员工签名的工资条下方添加对员工不利的备注信息;
4)无劳动合同时高仿员工签名订立合同;
5)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时调换合同内页或添加补充条款;
6)纂改合同起始时间规避二倍工资。
还有很多。。。
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目睹过很多“千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出千作弊行为太常见了,如:
1)在入职登记表中添加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内容;
2)纂改电子考勤数据;
3)在员工签名的工资条下方添加对员工不利的备注信息;
4)无劳动合同时高仿员工签名订立合同;
5)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时调换合同内页或添加补充条款;
6)纂改合同起始时间规避二倍工资。
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