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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集团董事长接受调查 未成立董事会是否合法

王晓营律师     2015-04-13 阅读:249

王晓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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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汽集团董事长接受调查自一汽被3.15曝光后,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而董事长贪腐问题近日也被公之于众。一汽集团董事长都被调查,自然其旗下子公司也难以幸存。一汽集团刮起...



一汽集团董事长接受调查

自一汽被3.15曝光后,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而董事长贪腐问题近日也被公之于众。一汽集团董事长都被调查,自然其旗下子公司也难以幸存。

一汽集团刮起的反腐风暴,卷向了集团董事长徐建一。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建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了解,中纪委的调查一直围绕着一汽集团基建、零部件采购、非上市资产违规处置、财务漏洞、汽车销售、资源配置等方面展开。汽车行业分析专家贾新光认为,一汽集团高管的官员与企业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使得徐建一等一汽集团管理者难免会卷入腐败漩涡中。一汽集团中,徐建一作为董事长,但并未成立董事会,一人“说了算”的现状很可能使一汽集团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据了解,除徐建一外,此前一汽集团已有多位高管被调查,子公司也未幸免。一汽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集团之一,董事长接受组织调查无疑将对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未成立董事会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一汽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独揽大权,贪腐成性,这次被曝光也是日久积累的结果,当反腐的声音响彻大江南北,官场商场没有一个会侥幸逃脱。

王晓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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