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省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3月28-29日在济南举办《民事诉讼法解释》培训班,现将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3月2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培训地点:济南市东都国际酒店(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52号)
二、培训师资、内容
1、主讲人:黄建中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主讲内容:回避,诉讼参加人、第三人撤销之诉、调解,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2、主讲人:葛洪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室副主任,法学博士主讲内容:保全与先予执行,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执行异议之诉,执行程序
3、主讲人:李相波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国人民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讲内容:证据,第二审普通程序,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4、主讲人:刘小飞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法学博士主讲内容:管辖,期间和送达,诉讼费用,公益诉讼,督促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三、参加人员本次培训限定600人,教育培训委员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全省律师自愿报名。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组织安排,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在“山东律师网”的“报名入口”栏直接点击报名,报名日期截止2015年3月27日17时。
2、食宿费自理,不交培训费。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