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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的继承代理

易轶律师     2015-04-14 阅读:246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继承需要公民拥有继承权利能力和继承行为能力,继承权利能力生于公民出生之时,终于公民死亡之时。继承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可以独立行使继承权的能力与资格。具有继承行为能力...



继承需要公民拥有继承权利能力和继承行为能力,继承权利能力生于公民出生之时,终于公民死亡之时。继承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可以独立行使继承权的能力与资格。具有继承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行使继承权后发生效力并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法定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不仅需要赔偿被代理人的财产损失,还可能被依法剥夺代理资格。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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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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