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份制公司越来越普遍。股东对股份制公司拥有一定份额的股权,股权是股东的财产之一。不过,如果股东死亡,作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下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将为您作详细的解读。
我国承认股权的可继承性,如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多数认为股权的可继承性。如德国《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股权可转让并可继承。但是,因继承而发生股权转让时,新股东能否当然取得原股东在公司中法律地位?《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已故股东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请并登记注册后,才能取得股东的地位。法国《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通过继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之间自由转移。但是,章程可以规定,配偶、继承人、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只有在章程规定的条件获得同意后,才可成为股东。也就是说,除非章程有规定,股东的继承人因继受出资即可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章程授权董事决定是否登记被转让股权的自由裁量权,那么董事可以拒绝某项股权转让。
资深遗产继承律师提醒大家,章程可以规定不允许继承人继承与股东人身相结合的权利。但是,不能否定股东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财产性权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