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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女检察官杨斌
尊敬的杨斌女检察官:
首先,请允许我再最后称呼你一次为“检察官”吧!
我知道,其实从今天(2015年3月20日)早上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免去你检察员职务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不再是“检察官”了……
今天下午18:20左右,当我的助理、秘书、及其他律师们都已经下班回家,这个周末律师事务所最后只剩下我一个律所主任还在“苦逼”地加班、我在习惯性地刷微信朋友圈时,突然从那位被媒体称之为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调辞职的原资深法官刘仕毕的微信上看到《女检察官杨斌获批“45岁重新出发”》的文章,我急于点开读完《南方都市报》的吴笋林、徐艳二位记者对你采写的这一篇报道,我读完后的第一反应是在刘仕毕先生的微信公章后面留言:“求主人公杨斌的微信或联系方式!”留言时间为18:32分。我突然有一种找到了久违的知己,想和你交流的冲动……
首先,从你3月16日深夜透露你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到今天早上表决通过,你的辞职才花了三天多的时间!首先我要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高效率工作点赞!更为你能有幸曾经在这样的单位工作而庆幸,我周围有不少想从公检法辞职的朋友递交《辞职报告》后如石沉大海,久久得不到批准和回复,从辞职的第一步开始,你就是很幸运的!
据媒体报道你在微信朋友圈写到:“45岁的我,再次选择重新出发,依然是人生中的命中注定,随心,随性,随缘。新的生活,快开始吧。”我从中看出经过23年的社会磨砺的
你依然还难得的保持着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这是我首先欣赏你的地方,体制内10年的磨砺足以让绝大部分人不再会有你这份为追求“随心,随性,随缘”生活而辞职的勇气。这就是我一直说的“秀才造成,十年不成”的现实,真正和你我一样有勇气从政法机关辞职的人少之又少。而这种敢勇于放弃的信心和魄力是我们将来转身从事律师或其他工作成功的重要保证!
你真正感动我的是,媒体报道“2005年,杨斌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母亲溺婴案,因当庭在公诉词中为溺婴妈妈周模英向法官求情,经媒体报道引发热议”,因为身为公诉人的你履行了我们“辩护人”的角色职能,公众和媒体会说你屁股坐歪了。
对检察官在担任指控犯罪角色的同时,能否为被告人求情引发争议,给你还来了不少困扰,为此你经历了一段“沉闷的时期“。但难得可贵的是你并未因此而害怕畏缩,你没有选择放弃,最后你勇敢地选择了继续帮助周模英,你传递着的是一种难得的对法治和正义有作无限信仰的正能量!而你种对法治和正义无限信仰的正能量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素质!
作为公诉人的你却在履行辩护人的职责为被告人求情,其中的你所受到的心灵煎熬和折磨我能理解其中的一、二。我一直认为:“还有良知的法律人在人格上常常是分裂的”。作为一名积极主张和推动死刑废除的辩护律师,当我得知湖北省襄樊市(在我案件办理过程中改为襄阳市)的某无辜出租司机在被歹徒37刀残忍杀害、而被害人家属并未拿到一分赔偿费用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免除了所有凶手的死刑。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废除死刑之前,这个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与我心灵深处那朴素的正义观想冲突的,我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在湖北省高级法院的二审过庭审过程上,我酣畅淋漓地控诉了被告人的罪行,强烈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一审死缓判决,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后来二审法院采纳支持了我的代理意见。虽然案件最终完美胜出,但我内心所受的煎熬只有还有良知和对法治还有信仰的人能理解和体会。对我代理本案的心路历程,《北京晚报》于2012年11月28日在“名律铁案”栏目中以《他要让凶手为死者偿命》详细报道,在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出版的我的拙作《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第267页以《为了死者期待的正义》有详细记录。
“递了辞职报告,顿觉一身轻松。没有纠结,没有遗憾,没有失落,有的,是对即将拥有的自由的憧憬和向往”这是你递交辞职报告后的感觉。而十五年前的我,当参加完司法厅组织的培训,拿到律师资格证书后的第二天,我就向“厮守”了四年的政法机关递交了《辞职申请书》,去了一家我事先联系好的律师事务所,那是一种拿到《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投入暗恋了多年的心爱的棼中情人人怀抱的幸福感觉!我相信辞职后的你一定不会有纠结、不会有遗憾、不会有失落!
所有的纠结、遗憾和失落等都只属于那些一直想辞职而又不没勇气辞职、“有贼心没贼胆”的人。
你说,离开检察系统后,你可能会转投律师界,但同时也有“归瘾”之念。找一块地,种种菜,做做织染、学学手工,闲来和好友茶聚……
如果你真的实现了“找一块地,种种菜,做做织染、学学手工,闲来和好友茶聚……”的“归瘾”愿望,那将会多么惬意的生活啊!那将会让你曾经的检察官同事或检察院领导们都羡慕或嫉妒死你的!
但往往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你要知道,在当今想实现一个最简单的“归瘾”愿望是何其之难啊!除了我们首先必须要有一笔积蓄作为“归瘾”的物质基础(而这个物质基础的积累如果就靠我们多年的那点工资如何实现?);其次还要有一种真正放得下的“出世”的超然心态,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浮躁的物欲横流的世界,要想真正实现“出世”的心态,除非是圣人或傻子,而我们普通凡人是很难实现的!而即使以上二个条件你都具备了,你去哪实现“找一块地”的这个看似很简单的小小愿望,不仅在“北上广深”等地方我们无力找到一块地,就是我们愿意再回到乡下农村,你去哪儿还能找到一块地?因此,我认为,你“归瘾”的奢望很难实现,梦醒后身为凡人的我们都还是要吃饭穿衣,你最后也很有可能是要选择一份工作,不管是仅仅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谋生职业,还是可以称之为事业的你喜欢的工作。
作为一名十五年前就已经毅然从政法机关辞职的我,对你辞职的英雄壮举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力所能及的给你些职场建议,当你把你人生最美好的那段青春年华献给了我们神圣的检察事业后,当你辞职走出检察院的那一刻,你会发现,最后你拥有的只剩下一些刑事法律知识与技能,这是你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长处和优势。从你的优势作为切入点步入新的职场,也许将会更有助于你成功实现华丽转身。
以我们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在今年情人节发出的《高薪招聘公检法辞职的律师》的“报价”,与你所辞职的市级检察院相对应的年薪标准是20万元,如果你也有律师执业资格,你也能做到在我们律所作为律师执业5年的要求,我欢迎你加盟我们,你执业5年共100万的报酬我们会信守承诺支付给你!当然,我也祝愿你能找到更适合性、你更喜欢、薪水也更高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最后,我不想再说太多了,否则一定又会有一些自己不愿做事、也不德让别人做事的人会把我们的交流误读为“炒作”,其实他们感觉知道我们都早已经过了需要“炒作”的年龄和发展阶段,现在我们更需要的是“低调做人、认真做事”。如果我们真能有幸成为事业合作伙伴,我更希望我们能尽可能低调地婉拒和逃离媒体的关注,让他们“无作可炒”!在我们律帅精品律师联盟(SLA)的律师咖啡馆或律师茶道馆里每天惬意地喝着咖啡、在品茶论道的过程中去实现我们心中那个无法挥去的法治理想!!
此致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孙中伟主任律师
2015年3月20日夜
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的律所
孙中伟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2013年法律出版社)
孙中伟著《死刑改判操作指引》(法律出版社2014年9月)
孙中伟著《北漂律师:如何从职场菜鸟到年薪100万》(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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