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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的代为继承

易轶律师     2015-04-14 阅读:193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晚辈先于长辈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这里需要区分几个概念,先于被继承人...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晚辈先于长辈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这里需要区分几个概念,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该权利是法定权利。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是他的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不存在优先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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