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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范围

易轶律师     2015-04-15 阅读:176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既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生时的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既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生时的财产不能称为遗产,它包括公民的个人独有财产,也包括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另外,遗产必须是合法的,非法侵占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以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畜;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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