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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汇总(四)

易轶律师     2015-04-15 阅读:182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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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受理,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里需要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和侵权损害赔偿在同一诉讼中提出,否则视为放弃精神损害赔偿。针对一般轻微的侵权行为,法律并不加以强制制约,而是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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