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受理,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里需要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和侵权损害赔偿在同一诉讼中提出,否则视为放弃精神损害赔偿。针对一般轻微的侵权行为,法律并不加以强制制约,而是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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