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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黄金大劫案告破 嫌疑人盗窃百万将获重刑

骆文龙律师     2015-04-15 阅读:207

骆文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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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久前轰动一时的“黄金大劫案”在案发后很快被破获,人们纷纷惊叹公安的神速!然而,大家或许更关心的是,这个盗窃了300多万价值的黄金的人,最终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哈尔...



不久前轰动一时的“黄金大劫案”在案发后很快被破获,人们纷纷惊叹公安的神速!然而,大家或许更关心的是,这个盗窃了300多万价值的黄金的人,最终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哈尔滨黄金大劫案告破

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日凌晨3时20分左右,位于哈尔滨国际饭店购物广场一楼的东祥金店被盗,两个保险柜内的黄金和钻石首饰不翼而飞,但保险柜未发现被破坏的痕迹。

接警11小时后,案件宣布告破,公安部门于当日20时30分许在绥化安达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6岁,安达市人)抓获,并缴获全部被盗赃物,价值300余万元。此前,媒体报道称,被盗黄金首饰价值千万元。

盗窃者的刑事责任

哈尔滨盗窃案的快速侦破,对金店来说无疑是一个绝好的消息。因为,其丢失的贵重物品可以通过缴获的盗赃取回来。可是,对于这些可恶的盗贼,除了吐出其应该归还的贼赃外,还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而“数额特别巨大”属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的情形,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哈尔滨黄金大劫案已经被侦破,但是该案仍然存在很多的疑点,至少曾经被很多媒体报道的“价值千万”,如今直接缩水成了“300万”,让人很是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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