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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贾金勇律师     2015-04-15 阅读:138

贾金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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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股份公司设立起到挂牌申请前是否已满两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中介机构改制为股份公司,那么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



从股份公司设立起到挂牌申请前是否已满两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中介机构改制为股份公司,那么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挂牌条件如何认定?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从股份公司设立起到挂牌申请前是否已满两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中介机构改制为股份公司,那么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描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

公司基于之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比如公司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而不是偶发性交易或事项。但拟挂牌公司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与其报告期内是否连续亏损没有必然联系。

(3)公司治理机制健,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应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可以在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建立、规范并达到要求。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和外部审批。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挂牌须经主办券商推荐。

贾金勇律师,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企业法律顾问,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拥有5年法院办案经验,5年大型国有企业法务实战经历,办案经验丰富,稳妥可靠,竭力维权,有理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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