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普及,公众开始热衷于网购;而公众网购的那些事儿,也已然成了许多网民的硬伤或顽疾。禁而不止,伤而不能治!我们的网购的环境为什么会这样?其又应得到怎样的保护?
公众网购那些事儿
新年伊始,2014年互联网的那些事儿异常热闹——“滴滴”“嘀嘀”争商标,“滴滴”“快的”拼技术,小米魅族比创新,奇虎腾讯话垄断……可见,中国互联网这个“大江湖”真是话题不断。
无论是世界互联网的发展,还是中国互联网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因此,在国内,一方面,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另一方面,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建立一个良性发展的网络环境。
两会解读电子商务的产权保护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田力普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与诚信体系建设上。据统计,2013年,淘宝网共受理知识产权投诉861万件,同比增长35.6%。电子商务卖家、买家以及电商平台经营者都被牵连其中。从权利人角度看,不仅难以主张权利而且很难阻止侵权现象发生;从电商平台角度讲,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并且需要处理大量的纠纷投诉,无法做到纠纷的妥善处理。针对目前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田力普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着手制定适于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案,以及建立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用体系,通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为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014年1月至9月的工作报告中显示,在我国电子商务商品销售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率达到了26%。其中,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投诉占多数,主要原因是由于一边是我国极速增长的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一边是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在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的同时,也在阻碍和影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提交的提案内容直指网购屏蔽假冒伪劣商品,呼吁在行业内推行“电商平台首问负责”机制。张近东表示,假冒伪劣侵权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的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堵住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渠道,为电子商务市场营造一个公平、开放、诚信的发展环境。(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