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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做烧饼 制假售假遭刑事处罚

骆文龙律师     2015-05-04 阅读:321

骆文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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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柴米油盐酱醋茶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所谓,人不可一日无盐。然而,有些不法人士正是看到了这点,竟然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不顾消费者的安全,疯狂攫利。...



柴米油盐酱醋茶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所谓,人不可一日无盐。然而,有些不法人士正是看到了这点,竟然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不顾消费者的安全,疯狂攫利。

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做烧饼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前一段时间,济南历城公安和济南历城盐业局对辖区重点商铺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个烧饼店,使用工业用盐来制作烧饼,民警顺藤摸瓜,在郭店镇李某经营的香油坊内,查获了大量工业用盐。民警经过审查发现,开香油坊的李某,在购入非食用工业用盐以后,卖给吴某、郑某,然后他们再向制作烧饼的店主进行销售,最后制成烧饼卖给周围居民。

另外,民警在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也同样侦破了用非食用盐制作火烧售卖的案件。“这些盐从外包装上看,和我们正常的盐是不一样的,外包装没有任何合格标识,没有经过提纯,里面还有杂质,包括没有加碘,是坚决不能作为食盐使用的,更不能作为人的食品来进行加工和生产。”

目前这两个案件中五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处理。查处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2.3吨盐,已经被没收。

制假售假遭刑事处罚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今无良商贩越来越猖獗,食品安全隐患成为国人挥之不去的阴影。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无量商贩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符合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关规定,理应根据相关规定惩罚奸商。

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较大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希望通过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能还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骆文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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