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罪犯杀人的理由千奇百怪,可仍然被男子因两毛钱而杀人的事件给震惊了,具体案情请各位看官看下文。
男子砍杀女收银员
2日上午10时6分,平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报警:“大街上,有个男子在砍一个女子!(在)建设街南段,县林业局门前……”
办案民警介绍:120急救车紧接着呼啸而至,急救医生当场认定,被砍女子已经死亡。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年21岁,家住县城清河街道办事处的小李庄。”办案民警说到:5月1日下午,李某去县城建设街南段的一超市购物。超市收银处的大白色塑料购物袋,如果需要,得掏钱,两毛钱一个。购物男子李某,向收银员刘某(女,25岁)索要,刘某不给,说购物袋需要购买。“一个要收钱,一个不给钱,两人发生口角,李某出拳打了刘某后迅速离开超市。”
2日上午9点多钟,李某持菜刀来到县城的建设街南段,在刘某上班超市南面不到80米的路边等候。不久便发生了这一悲剧。
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生活中,我们要知道因为一点小事为犯法是不值得的,且终将会受到严惩,大家还是且活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