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北京限购政策影响,很多人以公司名义购房,那么以公司名义买房的利弊以及税费的缴纳情况如何呢,笔者总结如下:
一、购买环节:
契税:房产原值×3%;印花税:房产原值×0.05%
二、持有环节:
房产税(按年计征):房产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所占土地面积×规定的税额(各地土地级次不同,税额不同,北京现行1-6级土地,每平米税额0.5-7元)
三、交易环节:
企业需缴纳:
企业所得税:(销售价格-房产净值)×25%
营业税:(销售价格-房产原值)×5.5%
土地增值税:按增值幅度从30%-60%不等
印花税:销售价格×0.05%
购买方:
契税:销售价格×3%;
印花税:销售价格×0.05%
分析总结:
1、以公司名义买房,所涉及的大额税费主要集中在转让过户环节。若用公司名义购房投资,后期交易成本较高。
2、房产在公司名下,可以作为公司固定资产核算,每年可以计提折旧,持有房产虽然每年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但公司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两边税负可以形成对冲,企业在持有环节税负较低。只要房产不过户,税负就不高,因此这种方式适合购房自住的客户。
3、例如:A公司名下有2000万的住宅,每年需缴纳房产税:2000×70%×1.2%=16.8万;该房产在公司名下每年可以折旧2000/20=100万(房屋建筑物折旧都是直线法,折旧年限都是20年);A公司企业所得税=(收入-扣除项目)×25%,每年100万的折旧额是算在扣除项目中的,A公司每年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
4、上述方法弊端在于如果买房的公司没有实质性业务,不缴纳或者缴纳很少的企业所得税,仅仅只是为了买房而注册公司,那在持有环节每年都要有税负金额的净流出。
5、如果买房的公司出现亏损甚至破产清算,公司名下的房产也要用于偿债。
6、如果买房的公司股东不止一个人,后期有可能涉及股东之间的份额划分。
7、目前部分政府机关开始暂停办理以公司名义买房的买卖单,如北京丰台区,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