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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保健(一)

易轶律师     2015-05-18 阅读:296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妇女怀孕后,应当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主要为怀孕妇女提高如下保健服务:1)母婴保健指导,即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传染病和碘缺乏病(俗称大脖子病...



妇女怀孕后,应当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主要为怀孕妇女提高如下保健服务:1)母婴保健指导,即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传染病和碘缺乏病(俗称大脖子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2)孕妇、产妇保健,即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3)胎儿保健,即为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4)新生儿保健,即为新生儿成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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